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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扬中市司法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7-20 09:51

2022年以来,在镇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统筹研究部署推动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在全市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知识竞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引领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动态调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出台《扬中市打造“中意百分百”服务品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系统明确了17大类、100项具体措施,提升企业便利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率86.7%,不见面事项占比100%;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整体压缩90%以上,即办事项数量占比100%。开展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整合工作,创新开设“一企来”企业服务,建设“一企来”政策专员队伍、政策知识库,精准解决企业需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

(三)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持续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公布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持续规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文件合法性审查、列席会议中的作用,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2022年,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审阅文件87件,列席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23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100%、备案率100%。

(四)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生态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切实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推进执法方式方法创新,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措施。持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全市政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试,597名执法人员更换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

(五)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公调、诉调、访调、医调、检调”对接机制,推动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不断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090次,受理调解矛盾纠纷2701件,调解成功2667件,调解成功率98.74%。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9件,受理23件,纠错率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六)强化制约监督机制,持续规范透明行使行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3件、政协委员提案161件,满意率100%。加强法治督察,督促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全面主动实行政务公开,建成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1件。办理12345热线服务工单10.3万个,满意率为99.98 %。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还有一定差距;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规范化等方面还有待提高,等等。

三、下一步打算

2023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更高起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扬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推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是不断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跟踪反馈、实施后评估及决策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应对新经济业态、新经营模式,加大管理方式和制度创新力度。

四是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完善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持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和水平。

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实施好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各政府机关高效履职尽责,为新时代扬中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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