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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扬中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来源:扬中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1-02 15:07

关于印发《扬中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扬中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直各单位:

《扬中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扬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11


扬中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扬中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订)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扬中市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四)《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五)《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

二、适用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范围是以《扬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为基础,该范围位于《扬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2019年修改)规定的中心城区范围(85平方公里)内,本次划分范围为64.687平方公里,主要覆盖58.15平方公里的规划建设用地,不包括水域、山体及其他未明确用地规划类型的区域。

三、区划类别及噪声限值

(一)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类: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Leq)限值见表1

1 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单位:dBA

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4a

70

55

4b

70

60

注:表1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1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 dBA)、夜间55 dBA)执行:(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既有铁路是指201012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

四、划分结果

(一)0-3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轮调整方案暂不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期间设置的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执行。

1类声环境功能区2个,总面积4.77平方公里;2类声环境功能区5个,总面积32.884平方公里;3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总面积27.033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见附件1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

扬中市中心城区有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场站,为扬中客运站。

将扬中市中心城区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等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8.3:交通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5m

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40m

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5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对于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或虽低于前排建筑但因楼座错落设置使部分楼梯探出前排遮挡并受道路交通噪声的直达声影响,则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楼层面向道路一侧范围定为4a类区。其余部分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执行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区域内主要公路干线主次干道及支路一览表见附件2

五、补充规定

(一)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执行。

(二)“昼间”是指6:00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

(三)用地现状与城市总体规划用途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依据。

(四)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可能存在本区划范围不能满足城市实际发展空间需要的问题,可视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扬中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有关规定,凡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11~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2扬中市主要公路干线主次干道及支路一览表

3扬中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

附件1

1~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序号

功能区

面积(km2

地理边界(西---南)

1

1-1

3.180

联丰港(大华路)——同心路——中电大道建设路新民路迎宾大道——金港大道华杨路

2

1-2

1.591

翠竹路迎宾大道中八桥港城镇开发边界滨江大道

3

2-1

20.734

宜禾路联中路大全路拐点(119.776106,32.249667拐点(119.777425,32.251984天信路兴业路新政东路宜禾路环城北路三茅大港拐点(119.832743,32.253840拐点(119.835162,32.252564—G523高速城镇开发边界—S238省道—S35阜溧高速永勤港中八桥港迎宾大道翠竹路滨江大道城镇开发边界滨江大道联丰港华杨路金港大道迎宾大道新民路中电大道同心路联丰港建设路城镇开发边界

4

2-2

3.002

兴茂路东新港长江兴旺大道拐点(119.847595957,32.173811拐点(119.848132,32.172567—119.847296,32.172245拐点(119.846308,32.173693

5

2-3

5.070

新坝中学西界新坝中学北界向新线城镇开发边界华鹏路—119.758129439,32.276263742

—119.765661082,32.273624448—长虹路城镇开发边界三新线—S238省道新园路新坝大港城镇开发边界

6

2-4

3.418

城镇开发边界—S238省道三跃港港隆路夹江

— 8 —

7

2-5

0.659

城镇开发边界单独包围区域,质心坐标为119.812973°, 32.283946°,具体见区划图

8

3-1

9.961

城镇开发边界扬中大道三跃港长江东新港兴茂路——拐点(119.847313, 32.172323拐点(119.844545, 32.171658扬中大道拐点(119.847012, 32.159942拐点(119.844781, 32.159620

9

3-2

15.704

城镇开发边界新园路—S238省道三新线三丰西路城镇开发边界—S238省道三茅大港—G523高速拐点(119.835162,32.252564拐点(119.832743,32.253840三茅大港环城北路宜禾路新政东路兴业路天信路拐点(119.777425,32.251984拐点(119.776106,32.249667大全路联中路宜禾路全红河路城镇开发边界

10

3-3

1.367

S35阜溧高速—S238省道水勤港拐点(119.859544, 32.229776拐点(119.860788, 32.225334拐点(119.853857, 32.223446—S238省道永战河迎宾大道

小计

1类区

4.770

/

2类区

32.884

/

3类区

27.033

/

合计

64.687

/


附件2

扬中市主要公路干线主次干道及支路一览表

序号

交通干线

路段长度(m

道路等级

属性

备注

1

迎宾大道

6740

主干道

保留

道路名称调整,原为外环南路

2

扬中大道

2340

主干道

保留

道路名称调整,原为环城东路

3

环城北路

2650

主干道

保留

/

4

明珠大道

2230

次干道

保留

/

5

翠竹路

5420

次干道

保留

/

6

扬子东路

4020

主干道

保留

/

7

扬子中路

1640

主干道

保留

/

8

扬子西路

1470

主干道

保留

/

9

新扬路

3290

次干道

保留

/

10

中电大道

3700

主干道

保留

/

11

宜禾路

2930

主干道

保留

/

12

江洲南路

4130

次干道

保留

道路名称调整,原为主干道

13

新民路

3540

次干道

保留

道路名称、等级调整,原为新城路、主干道

14

大全路

3600

次干道

保留

道路等级调整,原为主干道

15

港兴路

3850

次干道

保留

道路名称、等级调整,原为疏港1号线、主干道

16

港隆路

4000

主干道

保留

道路名称调整,原为疏港2号线

17

港茂路

1040

支路

保留

道路名称调整,原为经五路

18

238省道

42700

省道

保留

/

19

新政西路

1400

主干道

新增

/

20

新坝大港路(华鹏路)

6470

主干道

新增

/

21

滨江大道

9000

主干道

新增

/

22

兴旺大道

7650

主干道

新增

/

23

全红河路

4500

主干道

新增

/


— 11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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