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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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党务、文秘、宣传、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会务、接待、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后勤管理、劳动保障和固定资产调配管理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

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职称评定、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访、人武、保卫、综合治理、扶贫和基层联系点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城市市容、环卫管理方面的调研;拟订、审核、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报备;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承担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进驻市行政审批局窗口的运行管理。

督查科

拟订城市长效管理监督、考核与评价办法;协调各镇(街、区)和部门之间城市管理及相关领域的工作;负责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及相关领域的日常工作及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督查、考核、评比,并提出奖惩建议;受理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投诉和举报;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容管理科

拟订市容管理的专项规划;拟订市容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管理;指导市容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