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务、后勤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发布、舆情监测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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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人事科 |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出国(境)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青妇等群团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以及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初审上报工作。 |
| 综合规划科(长江经济带发展科、基础设施发展科) | 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产业规划、专项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统筹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开展相关工作;参与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统筹落实国家、省市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研究提出我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长江经济带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统筹推进落实国家、省市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组织全市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规划编制;组织开展重大试点示范;负责配合做好长三角共同促进基金项目管理。 负责开展全市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铁路、过江通道、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专项规划,对综合交通规划及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等专项交通规划提出审核意见;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对专项交通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提出审核意见;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及年度建设投资计划与全市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
| 固定资产投资与技术改造科(行政审批科、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经济合作交流科) | 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各领域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布局;监测分析、跟踪服务、协调推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实施;建立健全重点产业项目储备制度;负责市政府投资或补助(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对政府出资或融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落实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优惠政策;拟订全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提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措施建议,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布局;协调指导重大项目培育、论证等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负责市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上报等工作。 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政策;负责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指导开展境外投资,根据职责分工管理境外投资项目;贯彻落实国家、省、镇江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重大战略,研究提出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建议;按职责分工,承担推进我市国际产能合作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统筹协调全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落实我市参与国家西部开发和国务院扶贫办相关工作,配合推进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宁镇扬一体化跨区合作与发展。 |
| 能源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 研究提出我市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我市能源行业供需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能源对外合作工作;推进我市能源信息化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农网改造相关工作;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组织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规划建设;承担油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负责我市煤炭市场经营监督管理,协调煤炭供需平衡和应急保障工作,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牵头组织“绿色能源岛”建设目标考核工作。 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政策,提出并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协调环境保护与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循环经济等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全社会节能的综合协调,实施能耗强度管理;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工业技改项目能评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促进政策;组织协调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承担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备案和质量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墙体材料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及行政执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