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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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乡村振兴和建设促进科(市委农办综合督查科、帮促指导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研究起草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等工作;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等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承担综合报告、重要文稿和指导三农工作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重大问题和政策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活动的协调保障和组织服务工作;承担协调督促检查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牵头研究起草帮促政策措施和产业规划,指导帮促项目实施,做好帮扶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配合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促有关工作;承担经济薄弱地区常态化帮促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农民增收等工作。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组织人事科(人才科)

    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建、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考核、表彰工作;负责人事 档案、社团管理;组织申报农业系列中、高级技术职称;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农田建设管理科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 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 理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农业灌溉工程项目建设;拟订农田建设 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参 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 划定农业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提出农田建设监督评价指标;组 织督查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建后管护工作;指导开展农田建设 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考评;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农业机械科

    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负责制定全市 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提出农业机械化、农用 航空等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发展工作; 提出农机装备的技术规范和发展要求;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 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组织农业机械展示展览和业 务交流;组织种植业、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的机械化技术创新和 推广应用;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 和监督道路外农机违法行为查处、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机具报废更新;负责全市农机维修行业管理、试验示范与质量监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 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