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宣传、安全、机要、保密、信访、后勤、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重点工作、领导指示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推进工作;根据授权开展有关表彰奖励工作。 |
| 组织人事科 |
承担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职称管理工作;协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人员招聘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
|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协调专家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 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许可、企业特殊工时制度许可等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负责职工工伤受理;负责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等政策。 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 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市场科) |
拟订并实施全市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并实施全市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并指导实施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并实施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市就业政策的落实。 拟订并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市人力资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经验总结推广;承担市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 人才开发科 |
负责全市人才开发的调研、分析、预测和规划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开发政策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工作;承担全市紧缺急需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促进产学研结合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开发重大活动的项目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人才资金的申请受理及拨付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组建和管理工作;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