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4﹞97号),企业招用2025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三个月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每招用1人可按1500元标准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现对以下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扬中市就业人才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511)88328877
扬中市就业人才中心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