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扬中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及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紧扣“稳就业、强保障、聚人才、促和谐、优服务”核心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人社工作全领域、全过程,法治人社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推动法治学习从“被动接受”向“主动践行”转变。聚焦《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核心法律法规,结合业务开展精准解读,切实把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行动自觉。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法治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工作与人社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坚持依法行政,履行人社法定职能
(一)依法推进重点改革与民生工作。紧扣就业优先、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主责主业,依法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城镇新增就业2648人,扶持自主创业816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656人就业,就业局势保持稳定。推进社保提质扩面,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89万人、5.95万人、7.37万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 “十九连增”。深化人才引育,引进大专以上人才5003人、产业工人5186 人,兑现人才补贴839.37万元。规范劳动关系,健全协商协调、争议处理、监察执法机制,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法治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人社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基层服务平台,建成全省首家“十心+”基层人社标准化服务平台,设立综合通办窗口11个、人社服务专员86名。推进“社银一体化” 建设,设立快速制卡网点69个,实体社保卡持卡33.5万人,电子社保卡签发率87.49%。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差评整改,以大数据提升服务质效,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三)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暖企大走访”“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精准落实援企稳岗、社保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惠企政策,全年兑现政策红利4000余万元。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推行柔性执法、精准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依法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人社领域营商环境。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梳理行政检查事项,明确检查标准,依法公示执法信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提升执法温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落实执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二)持续深化治理欠薪。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冬季治欠、工程领域等专项检查等7轮排查整治。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8个、企业356户,督促支付工资2600余万元,为农民工追回工资2000余万元。健全欠薪预警、联合惩戒、线索快处机制,欠薪线索发生率0.49%,综合考核位居镇江前列,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非法职介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打击欺诈骗保、套取基金行为,强化社保基金全流程监管。
四、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广基层调解组织经验做法,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联动机制。建成智能仲裁庭、智能调解室,提升办案质效。全年调解成功率96.95%,结案率、按期结案率均达 100%,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行政复议办理流程,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配合司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出庭应诉规范有序。落实与司法机关会商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治理欠薪专项行动等,开展精准普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提升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二)创新普法方式载体。举办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宣讲、巡回仲裁庭以案释法等活动,提升普法吸引力。利用微信公众号、线下阵地等多渠道普法,扩大覆盖面。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开展全员法治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市人社局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新理念,持续健全劳动关系协商、争议处理、行政指导和监察执法机制,全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关口前移,严格管控主要矛盾。全面推进人社领域社会矛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构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全程管控”闭环机制,确保群众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确保治理欠薪平台线索发生处置率位居镇江前列。强化与住建、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完善欠薪预警监测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从“年底清欠”向“月清月结”转变,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完善管理,规范劳务行业秩序。针对我市劳务派遣用工和劳务外包用工现状,不断优化手段,加强监管,会同属地政府,走访企业,了解情况,形成对策,找准发力点,化解矛盾。指导用工单位完善监管制度,对劳务公司严格责任、明确要求,在用工企业内部成立由用工单位、劳务公司及工会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将各类劳资纠纷并及时内部协调化解。三是服务靠前,强化矛盾纠纷调处。推动调解服务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力争年度结案率达92%以上。创新“仲裁+工会+就业帮扶”三位一体机制,对工会、仲裁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失业人员进行精准帮扶,力争实现“60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发生现场、企业一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