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2号)文件规定,按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现对以下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扬中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511)88368116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2号)文件规定,按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现对以下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扬中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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