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民服务中心 |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福利救助帮扶、医疗保障、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协调条线、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牵头相关职能机构对行政审批涉及的重大项目进行联合踏勘、联合论证、联合审批和现场服务;负责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和提供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涉审中介机构的监督工作;探索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质量。内设人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岗位。 |
| 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巡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内设法规、执法巡查、安全生产监管(危化品监管)等岗位。 |
|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三茅街道财政分局) |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指导企业和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财务管理;负责对监管单位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工作;协助做好协税护税、规费征(代)收工作。内设财政、资产管理、审计、协税护税等岗位。 |
| 农业农村局 | 负责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制定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改革、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土地流转工作,提供农技、农机服务;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内设农业、农服、农经等岗位。 |
| 建设局 | 负责辖区内(建成区范围外)城乡规划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动迁、安置、房管、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市场管理、各类建设项目监管以及现场勘察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工作。内设规划、建管、物管等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