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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南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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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镇江南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油坊长旺港口物流园江苏瑞丰建材有限公司厂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镇江明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镇江南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环保材料的研发生产。该公司主要产品为一种新型绿色环保型建材。本项目将脱硫石膏进行废物利用,制成建筑石膏,为轻质抹灰砂浆的原材料之一,不仅变废为宝,而且能有效促进轻质抹灰砂浆拥有轻质、抗空鼓、抗裂缝,绿色环保等优点,提高建筑品质。目前镇江南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租赁江苏瑞丰建材有限公司厂房,购置2条建筑石膏生产线,建设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材料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减少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蒸汽冷凝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江苏瑞丰建材有限公司蓄水池,交其作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拖运至油坊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生产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3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88365870  

通信地址:扬中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571日至2025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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