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商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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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中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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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扬中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机制,明确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关于建立扬中市商务局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扬中市商务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机制,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6

 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提高公众对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大人力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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