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编制和实施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健康扬中建设推进工作,研究提出健康扬中建设的政策建议、制度措施和职责分工并协调实施。统筹全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服务工作。

(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五)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八)监督实施国家颁布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推进全市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相关任务。

(十一)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二)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四)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扬中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