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合同及变更补充协议规定(项目编号:JSZC-321182-HXGL-G2022-0015),项目进度达到90%,经验收合格后,可拨付第三笔专项资金(计人民币222.25万元)。
经项目承办单位申请、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合格并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现向扬中市优品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拨付项目进度款(合同金额的35%)计人民币2222500元,特此公告!
扬中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