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三茅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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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茅街道2022年度法治街道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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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茅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扬中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通知文件精神,在上级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坚强领导下,在法治建设、组织建设、依法行政、守法普法等方面主动作为,全面推进法治街道建设。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及法治建设工作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委中心组会前学法、任前任职学法考试等重要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做到参与决策者心中有法,依法决策。注重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借鉴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新常态,通过法治手段,有效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完善依法决策、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街道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决禁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发生,为全街道人民群众撑起享有广泛权力和自由的法治蓝天。

2.健全完善全面领导。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基层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用权,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今年以来,街道党工委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制定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街道财政预算。

二、《法治扬中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与完善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2022年7月15日,三茅街道成立三茅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领导街道法治建设,同时下设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2.明确分工责任。明确党工委书记是法治建设第一人,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党,严格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再次明确街道行政负责人是法治政府建设第一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制定法治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健全法治政府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同时就分管领导、办公室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3.厘清权限清单。结合三茅实际,坚持党政同责,厘清权限清单,协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三茅街道全面依法履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目前我街道共接受市政府赋予街道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清单共计173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8项,行政处罚类106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8项,其他行政权力37项。街道在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方面,着力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优化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确保行政权力规范化、公开化。

三、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情况

1.顺利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以充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契机,顺利承接了民政局、卫健委、人社局、行政审批局等9家单位赋权事项3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2项、行政给付事项6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2022年度,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555件次。

2.深入推进“一窗受理”改革。优化调整为民服务中心大厅布局,细化设置功能分区,提升综合窗口设置。依据关联度、相近性、办件量将广电、民政(文明殡葬)、残联、人社、公安等部门进驻窗口赋权事项“同类合并”,资源整合,全面实行“一窗受理”。2022年度,部门进驻窗口办理事项17018件次。

3.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为民服务事项,延伸高频办理事项,努力实现“一次不跑,事就办好”,重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申请、线上办理、实名认证、在线咨询、居家打证或免费邮递”的全方位服务,实现“只跑一次”到“一次不跑”的跨越,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让群众少跑腿。

4.依法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和办事指南。通过三茅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依法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和办事指南。

四、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目前街道暂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下一步涉及规划性文件的制定,我们将与市司法局对接启动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规性。

2.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贯彻执行《镇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三茅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就党工委实施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政策与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提出实施意见。在决策程序中,做好会前准备,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并安排法律顾问或司法所所长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举行听证和公示,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在决策过程中逐项作出决策,党工委委员逐个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经党工委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党工委书记对重大决策事项负总责,党工委委员按照分工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报告贯彻执行情况,党政办公室牵头,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专门的督查制度和评价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并将有关情况向党工委书记报告。对于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擅自启动重要政策与重大项目建设,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对决策事项不执行、部分执行、变相执行的部门负责人,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街道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副书记为副主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由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的工作格局。我街道行政综合执法局现有工作人员共42人,在编人员10人,其中行政编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2人、事业编6人,另有执法辅助人员32人。其中5人为扬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沉人员,37人为街道原有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安全生产人员7名,街道目前配有执法车3辆,录音笔1台、执法记录仪19台、防刺背心30件、对讲机30台、照相机2台,同时为提升办公条件,街道单独选址兴建一栋四层综合执法大楼。

工作上全面梳理承接的各个权力事项,形成三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目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三个中队及法规科,一中队主要负责城管领域36项、文广体旅1项执法事项,二中队主要负责规划1项、住建16项、水利25项、农业农村23项执法事项,三中队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法规科主要负责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2022年度,街道综合执法局累计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3件,行政强制类案件100件。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三茅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予以落实,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执法过程中严格履行告知程序,推动事后公示。2.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格式统一的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用语、全面记录执法音像。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三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六、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和依法治理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立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对象和特定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将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立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扬中市“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普法计划,广泛吸纳街道机关干部、驻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作为普法志愿者,形成普法合力,有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借助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普法阵地的作用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实现街道范围内普法力量全覆盖,建成中华村法治广场、普济村法治惠民小区、港联社区禁毒馆、明华村法治长廊、企东村法治公园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法治阵地。抓住“农民工学法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8司法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和综治、信访、环保、妇联等部门,面向农民工、妇女、消费者等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学校、军营、企业等重要场所,持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精准普法、按需普法。立足+,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统筹推进阵地建设。依托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打造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文明实践站,群众在哪里、文明实践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建成一批学习强国线下体验馆、妇儿之家、文明楼道等实践阵地,为“三治”提供有力的阵地支撑。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引导驻村(社区)律师、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等将个人发展融入公益服务之中,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平台,全面开展“援法议事”工作模式,增强他们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责任感、荣誉感、成就感,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将“被动式”咨询转变为“主动式”分析研判,借助各村(社区)的“法润民生”微信群线上答疑解惑。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等人群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简化程序,提供便捷服务,将应援尽援落到实处。立足+,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年初与各村(社区)签订三项责任制,规范每月2次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确保逐级对接,层层落实,实现了“街道矛盾街道了”的良好效果。积极与市人民法院新坝法庭、三茅街道城东和城西派出所沟通对接,明确公、法、司三大主体,达成共建协议。2022年,全街道累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调处率达100%,2022年回复12345工单5892件,未发生“民转刑”和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当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案件。

二是深入推行援法议事。各村(社区)成立援法议事站,充分发挥驻村(社区)律师、法律明白人和调解员的作用,秉持“民事民提、民事民察、民事民商、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督”的理念,通过“党建引领+社区自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发挥“三官一律”在“援法议事”活动中的指导作用,带动居民依法共管共治、共建共享文明生活,推动社区服务由“管理型”向“自治型”转变。目前三茅街道33个村(社区)中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总计12个,其中含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22年度,中华、普济与新民社区3个村社区积极争创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茅街道以创建为契机,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民主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建设提升一批法治阵地建设,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居民法治理念,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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