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工作总结:
(一)考核指标完成情况(1-8月)
1、、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占比:贸易(8家)营收2.1亿元,占比4.5%、服务业( 13家)营收1.35 亿元,占比 24.16%;
2、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增量贡献率:营收9.36亿元,增速29%;
3、新增四上企业(单位)数:6家贸易(5+1)、4家建筑业;
4、服务业增加值及增速:服务业营收 5.59亿元,增速 11.26 %,列全市第4;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全年指标总量194.2亿元(该指标未分到各乡镇):全市完成112.3亿元,增速6.1%;
6、限额以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速,全年预期21%(该指标未分到乡镇):销售额37.27亿元,-4%,列全市第4;
7、限额以上住宿、零售业、餐饮业、批发中零售销售额增速全年预期12%(该指标未分到乡镇):销售额15.55亿元,增速12.6%,列全市第3;
8、规上服务业营收收入增速,全年预期15%:销售额5.59亿元,增速11.26 %,列全市第4;
(二)报表统计工作
每月按时进行贸易、建筑业、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催报工作,并处理各级统计单位数据查询。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的要求,确保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符合市委的决策部署。
(三)企业培扶
全年将新增培扶法人企业(贸易+服务业)21家。按照市委关于支持企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企业培扶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数据质量核查
配合省统计局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其中包含6家贸易法人单位,2家大个体,6家限下样本单位以及3家建筑业企业。通过数据质量核查,有效提高了统计数据的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依据。积极响应市委关于加强数据质量监管的要求,将数据质量核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保障了数据的质量。
(五)企业走访
走访贸易和建筑业企业224家,收集并梳理问题24个,均已解决。积极开展企业走访,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加强政企沟通、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将企业走访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切实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六)燃气检查
参加扬中市餐饮行业安全生产暨食品安全培训会;配合商务局制定餐饮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次排查,摸清基数;配合商务局,会同住建、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金苇路、文化北路等沿街餐饮场所加强隐患排查;后续将指定人员联合相关部门继续跟踪服务,加强巡查,并根据排查的问题,突出整改,如有不配合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执法处理。
二、2026 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 “走在前、做示范” 的重大要求为指引,围绕经济大省如何挑大梁 “四个着力点”,全面推进 “五个岛城” 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企业走访:进一步扩大走访范围,提高问题解决率,确保在库企业全部走访到位,问题解决率达到 90% 以上。
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确保统计报表数据准确率,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数据质量核查: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局,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数据质量问题整改率达到 100%。
企业培扶:建立企业培扶台账,对培扶企业的情况进行跟踪记录,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培扶任务。
燃气安全工作:配合商务局对辖区内餐饮企业燃气安全进行检查,做好留档工作。
(三)重点举措
企业走访:建立健全企业走访长效机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需求。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解决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完善统计报表审核机制,加强对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核查: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数据库,对核查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和分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合力。
企业培扶:紧密联系统计局和商务局等部门,通过多渠道摸排获取达标企业信息,动态跟踪企业发展变化,精准识别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培扶任务。
燃气安全工作:持续配合商务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燃气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