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经济运行中的监督作用,推动三茅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街道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及项目安排
1.三茅街道兴阳村党委书记陆廷余同志2022年到2024年9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三茅街道永和村原党委书记吴斌同志2020年10月到2023年2月离任审计。
3.三茅街道中扬社区2022年到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
4.三茅街道新民社区2022年到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
5.三茅街道广宁社区2022年到2024年财务收支审计。
6.三茅街道、村(社区)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二、工作要求
1.被列入审计计划项目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计划要求,做好准备,积极配合,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的村(社区),要按照《关于规范街道和村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茅发〔2014〕14号)文件的要求,及时向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审计)提交决算审计申请报告,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审计)要及时统筹安排组织审计。
2.审计人员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3.被审计单位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和纠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审计);对重大违规问题相关部门将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28日
抄送:市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