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扬中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安排

扬中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访问量:

2025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推动法治思想学教常态化

1.强化思想认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基层人员能力培训重要内容,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教育与业务学习深度融合、一体推进。

2.强化学习教育。通过局党委会、党支部、办公会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有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新进人员执法考试。实现了对监管行业领域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危化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全覆盖,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风险防控、监管执法、责任落实等全链条。

3.强化学用转化。组织市镇两级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以及行政执法规范和实务操作培训,邀请专家授课,通过互动讲座、现场教学、跟岗轮训、比武练兵等方式,强化法治思想、提升业务水平。以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技能比武、“6·16”安全宣传咨询、主题演讲比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拍摄“沁泉说安全”系列专题片,切实把培训成效转化为守护扬中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持续推动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

1.科学制定执法计划。科学制定《扬中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工作,督促各执法科室(大队)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487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科室在现场检查阶段提前介入监督,对主体适格、事实认定、证据提取、文书制作等环节进行严格把控。积极做好行政执法案卷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及时梳理规范涉企10类32项对照检查内容,督促各执法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公开发布突出问题线索征集公告,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

3.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持续推行执法事项提前告知和说理式执法,广泛运用送培上门、警示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为企业送法律知识、送标准规范,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高效化

1.认真处置12345工单和其他信访件,坚持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回访。工作人员及时督促协调解决问题,尽量将每一环节工作做细做好,让群众满意。2025年,办理12345工单80件、其他信访件10件,及时办结率100%。

2.定期分析和研判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形势,及时推进阶段性工作任务,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及时避免因事故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2025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普法与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的渠道方面仍在存在不足。2026年我局将继续推进落实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一)持续推动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

1.进一步推动学习教育。建立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专家力量,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切实提升市镇两级安全监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进一步推动普法宣传。通过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特定时期系列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将普法教育贯穿到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实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普法。推动企业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好企业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和引导从业人员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持续推动规范涉企执法

1.进一步抓好规范执法行为。结合上级继续做好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我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深化精准执法,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统筹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检查、执法到位。积极做好跨部门“综合查一次”,针对计划内重复执法企业督促执法科室(大队)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2.进一步抓好执法能力提升。进一步压实各执法科室(大队)监管责任,督促严格对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卷评查标准(试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2026年版)》等标准规范,不断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程序。对自查自纠和行政执法案卷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闭环,防止反弹回潮。

3.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强化行政执法案件全流程审核把关,做好沟通协同,常态化研究破解安全生产行政行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法治水平与行政质效。

文章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