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扬住建〔2024〕93号
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
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业集团、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大跨度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根据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工作部署会议的通知》(镇建设计〔2024〕2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原因
大跨度钢结构广泛应用于体育场馆、礼堂会场、运输场站、医院门厅、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建筑,其结构安全性至关重要。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大跨建筑)结构失稳屋盖垮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
二、文件执行的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225号,详见附件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活动的通知》(苏建函设计〔2024〕347号,详见附件2)。
三、回访行动的主体
所有权人是建筑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设计回访是帮助自身降低安全事故风险的一项有效手段。相关大跨建筑所有权人要与设计单位良性互动、密切配合,调取工程文件,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建筑要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建筑使用功能、使用环境、维护保养等符合设计要求,避免事故发生。
四、回访项目的范围
主要回访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屋盖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单跨跨度大于24米或悬挑长度大于8米的各类大跨公共建筑(不包含工业建筑)。重点回访建成时间长、建造标准低、使用环境恶劣的大跨建筑。本次设计回访公益行动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共建筑分类:
按照公共建筑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分类,包含如下类别:
教育建筑:大中小学、职业院校、幼儿园内的各类校舍建筑(如学校体育馆、食堂、礼堂等)
交通建筑:各类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候机楼
民政建筑: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养老院等
文化旅游建筑: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旅游景区内建筑等
卫生健康建筑:各类医院、托育服务机构等
体育建筑:体育馆、体育场等(不含学校体育设施)
商业建筑:各类商场、集贸市场
办公建筑:各类办公楼、写字楼
其他建筑
五、回访的技术要求
请公共建筑所有权人和设计单位参照设计回访工作手册(详见附件3)
六、回访信息的报送
请大跨建筑所有权人(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业集团、市供销合作总社以系统为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扬中市住建局图审办报送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吴钰,0511-88356118
电子邮箱:1053318861@qq.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225号)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苏建函设计〔2024〕347号)
3、设计回访工作手册
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