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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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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扬住建〔2025〕23号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各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我局随即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范围

我市所有在监工地。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一律停工整顿;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从严处罚。我局将对企业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底。

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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