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扬住建〔2025〕6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改行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扬中市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房屋结构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拆改行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范围
本通知所称房屋拆改行为,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人、使用人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中,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增加荷载的行为。实施该行为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严禁出现以下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如拆改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基础等)以及承重结构(如拆改承重墙体、立杆、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擅自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4.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承重墙体;
5.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建立管理机制
(一)申报登记
物业管理企业或村社区(无物业管理企业的小区)是房屋拆改行为的第一管理主体。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在实施本通知管理范围内的拆改结构、增加荷载行为前,须向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村社区办理申报登记,并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制定的设计方案、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以及施工方案。
(二)告知提醒
申请人完成申报登记后,物业服务企业或村社区须向其书面告知禁止非法拆改房屋的要求,并督促签订装修承诺书,明确不得实施非法拆改行为。
(三)过程监管
物业服务企业或村社区发现申请人、施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须立即制止;对已造成事实后果的,应及时向市住建局报告。市住建局接到报告后,须及时到场核查,依法依规处置。
(四)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业主或使用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织联合验收,填写《拆改工程竣工验收表》,并交物业服务企业或村社区备案。
三、规范处置程序
(一)及时受理(发现)
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处置房屋拆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管理单位应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逐级报告
发现违法违规拆改行为后,管理单位应立即口头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须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同步报告所在地镇(街道)及住建等相关主管部门。
(三)依法依规处置
市住建局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法查处。在查处过程中,遇到阻碍执法、拒不配合执法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属地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且构成犯罪的,移送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市住建局要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委托设计、施工单位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违法拆改对房屋破坏较轻的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先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加固设计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施工,最后组织竣工验收;违法拆改对房屋破坏较重的施工结束后,除按上述流程验收外,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还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房屋安全评估,出具房屋安全评估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各部门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识房屋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与严峻性,将房屋拆改行为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压实压紧责任
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拆改行为第一责任人;市住建局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或村社区,督促所有权人、使用人按规定程序实施拆改,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或村社区须做好日常巡查、现场检查及制止、报告等工作;镇(街、区)、村社区须做好违法拆改后的矛盾调处、信访维稳、舆情控制等工作;市住建局须做好违法拆改后加固维修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
市住建局、各镇(街、区)、各村社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法律法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以及非法拆改的危害与法律责任,提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引导其通过合法合规方式解决房屋变动需求,鼓励社会公众、相关从业人员参与房屋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共同营造维护房屋安全的良好社区氛围。
城镇居民自建房的相关拆改行为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房屋拆改告知书(分版)
附件2:房屋拆改承诺书(分版)
附件3:违法拆改行为劝阻(制止)告知书
附件4:违法拆改行为报告书
附件5:拆改工程竣工验收表
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1:房屋拆改告知书(分版)
版本一:物业管理公司适用
房屋拆改告知书
尊敬的______ 小区业主/租户/装修企业:
您好!为保障房屋结构安全与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现就本小区房屋拆改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房屋拆改施工及后续使用过程中,严禁实施以下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如拆改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等)或承重结构(如拆改承重墙体、立杆、框架柱、楼板等);
2.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 擅自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4. 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5. 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若您确需实施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增加荷载的拆改行为,施工前须向本物业管理公司提交完整材料,包括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与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施工方案,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三、房屋拆改工程竣工后,请及时通知本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符合工程设计约定及安全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须按要求限期整改。
若您违反上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安全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业主/租户/装修企业自行承担;本公司将依法依规上报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本二:村/社区适用
房屋拆改告知书
尊敬的________小区业主/租户/装修企业:
您好!为切实保障房屋结构安全与您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社区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本小区房屋拆改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房屋装修及使用过程中,严禁实施以下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如拆改屋盖、楼盖、梁、柱、墙体等)或承重结构(如拆改承重墙体、框架柱、楼板等);
2.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 擅自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4. 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5. 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若您确需实施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增加荷载的拆改行为,施工前须向本社区提交完整材料,包括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与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及施工方案,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三、房屋拆改工程竣工后,请及时通知本社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及安全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须按要求限期整改。
若您违反上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安全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业主/租户/装修企业自行承担;社区将依法依规上报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房屋拆改承诺书(分版)
版本一:物业管理公司适用
房屋拆改承诺书
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本人/本单位为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单元________室的业主(□租户/□装修企业),现因房屋装修事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装修过程及房屋后续使用中,绝不实施以下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如拆改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等)或承重结构(如拆改承重墙体、立杆、框架柱、楼板等);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擅自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4.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5.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如确需实施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增加荷载的装修行为,将提前向贵单位提交完整材料(含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与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及施工方案),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再开工;施工中不擅自变更设计内容或扩大范围。
三、装修工程竣工后,将及时联系贵公司进行验收,待验收通过后方正式入住或投入使用;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若本人/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自行承担;若对其他业主、公共设施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配合贵公司及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处理工作。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本二:村/社区适用
房屋拆改承诺书
________社区居民委员会(或________村民委员会):
本人/本单位为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单元________室的业主(□租户/□装修企业),现因房屋装修事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装修过程及房屋后续使用中,绝不实施以下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如拆改屋盖、楼盖、梁、柱、墙体等)或承重结构(如拆改承重墙体、框架柱、楼板等);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擅自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4.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5.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如确需实施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增加荷载的装修行为,将提前向贵单位提交完整材料(含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与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及施工方案),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再开工;施工中不擅自变更设计内容或扩大范围。
三、装修工程竣工后,将及时联系贵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待检查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及安全标准后,方可正式入住或投入使用;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若本人/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自行承担;若对其他居民、公共设施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配合贵单位及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处理工作。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违法拆改行为劝阻(制止)告知书
违法拆改行为劝阻(制止)告知书
______(小区名称)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
______(业主/使用人姓名):
经查,您在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存在_______________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规定,请您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改正。
(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日期:
附件4:违法拆改行为报告书
违法拆改行为报告书
____________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住建局:
本单位管理人员在巡查工作中发现,____________ (小区名称) ____幢____单元____室____ ____ (业主/使用人姓名)在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有下列行为:
1、
2、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规定,已于____年____月___日书面告知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拆改行为。现特向____________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住建局报告,请依法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拆改工程竣工验收表
拆改工程竣工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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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名称 |
具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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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使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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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确认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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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使用人签字: |
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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