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变更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主体

访问量:

通  知

扬住建〔2025〕65号

关于变更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主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取消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单位“扬中市金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各项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主体。将“扬中市益民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各项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主体,托管账户名称为:扬中市益民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

特此通知!

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9日

文章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