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住建〔2026〕28号
关于“东风花苑”命名的通知
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
根据《扬中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市住建局核准,决定对扬中市三茅街道友好村村民委员会开发建设的居民点(东至友好东15组南北埭,南至黄六港,西至友好村主干道,北至友好村东15组埭前河。)命名为“东风花苑”,罗马字母拼写为:Dōngfēng Huāyuàn。
上述名称从即日起正式使用。地名命名后,公安户籍、邮电通信、新闻报道、不动产权证、社会交往等统一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特此通知。
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