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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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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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持续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所属各单位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格公开程序,全力推动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求所属单位科室认真审核,经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报送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对外公开。持续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上传,确保不出问题。

3.落实公开工作。以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依托,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和相关通知公告,公布业务办事指南、咨询投诉制度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依托扬中日报、“扬中微住建”公众号等媒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4.加强监督检查。局办公室对局各单位信息公开的运行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市级层面交办的问题及时核查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4796240.6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0

(七)总计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1

6

0

1 

0 

7

0

0

0

0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2021年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阶段,住建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认真接受社会公众对住建局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听取、吸纳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参与度。

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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